动漫和动画傻傻分不清,看别人乱用,作为肥宅你会生气吗?
有一个好玩的问题在知乎上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出现,关于“动画”和“动漫”两词的,这两个词傻傻分不清,更有甚者会添油加醋写上“看人乱用作为肥宅你会生气吗?”
这个问题问得很精髓,看人乱用不一定会生气,但是你问我问题还叫我肥宅我就很生气了,哪有请教问题还不讲礼貌的道理呢?
关于“动漫”一词的正确理解是动画和漫画,就如同大家说“影视”是电影和电视剧,以及说“蔬果”是蔬菜和水果一样。
我想本文的读者当中应该有人会说纠结动漫和动画有意义吗?
其实吧……没什么意义,因为这两个词的含义清晰不需要讨论;这两个词的使用场景明确不需要讨论;大部分使用这两个词的人根本不在乎上面两点,正如他们写作文时“的地”不分一样。但是就这么没意义的事情大家还会弄错弄混,如此想来是不是有点意思?
会发生这种乱用混用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国内漫画的相对弱势。动漫一次在由国内纸媒编辑发明出来的时候就是合称,后来《漫友》的金城同志推广了这个词,按照他的说法是,因为国内漫画太弱,希望和动画绑在一起。
爱好者整体知识体系的欠缺。动画、漫画的观看方式、制作逻辑、商业模式,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一些爱好者他完全不会觉得这两个东西有什么差别,至于原因我也不明白为什么。
国人对“动画”是给幼龄儿童看的刻板影响,以及爱好者们急于获取认同感。但是,把日本动画说成动漫就高人一等了?不,这只能说明你还是个萌二,至少在很多所谓的老宅眼中你就是个萌二。
萌二是什么?萌二就是那些喜欢法“有一种XX叫做YY”,动漫教会了我XX之类的人,他们普遍还会认为B站是二次元净土,二次元纯洁无瑕,现实三次元肮脏不堪,尤其是三次元的女性远远不如二次元……尽管混用两词的人不一定有这种想法,但还是会被强加于身,鄙视链这种东西在哪里都是存在的。
上文说“动漫一次在由国内纸媒编辑发明出来的时候就是合称”,不知道大家对这个有没有兴趣,我是打算说一说的。
“动漫”一词的起源,现可考证为1998年创刊的动漫资讯类月刊《动漫时代》(Anime Comic Time)。从这部杂志的英文名也能看出动漫就是动画和漫画。动画(animation)、漫画(comic)、游戏(game),即我们常说的ACG也很有可能与这本“上古”杂志脱不开关系,在ACG这词上台湾的傻呼噜同盟功不可没。
傻呼噜同盟是谁?按照日本那边宅文化定义来看,国内真正能称之为宅的人不多,身处宝岛台湾的傻呼噜同盟应该是国内最早的一批宅了,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在网上找到他们的书,用他们出版的《另眼看御宅》一书上的说法来看,他们所写的文章是“轻论文”,这种用法与台湾那边早先说的“轻小说是可以轻松阅读的小说”有异曲同工之妙。
还得说一下的是,ACG这种简称只有华语地区在用,作为我等爱好者文化起源地的日本并不用这个,人家用MAG虽然现在也不怎么用了,Manga(漫画)、Anime(动画)、Game(游戏)。
就ACG一词其实可以继续延伸,但考虑本文意在说动画和动漫两词,这点就少提一点。ACG讨论重点在于G,笼统来说,G经历了电子游戏——美少女游戏——电子游戏的过程,即Electronic Games——Galgame——Electronic Games。但其实这样也不够准确,Electronic Games是电脑游戏、电视游戏以及街机和掌上游戏机游戏的统称,如今手游(mobile game)也是电子游戏的一部分了。
本文到这里就要结束了,以后再说说“二次元”和“宅”两个词,它们远比“动漫”有趣得多,至于什么时候时候写说不好,毕竟写这种东西没有写漫画分享快乐。
好了,我们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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