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割发代首的故事
《三国演义》让曹操白脸奸臣的形象,在民间深入民心。《三国演义》毕竟是一部小说,为了刻画曹操奸臣的形象,进行了不少的艺术加工。曹操作为一个历史人物他具有多面性,比如官渡之战以少胜多、九死一生平定乌恒统一北方,尽显英雄本色,在三国中没有人比得上他,这时的他是那个时代最耀眼的,没有之一。赤壁之战他骄傲轻敌,在占有极大优势的情况被孙刘联军打得大败,这时的他从绝世枭雄跌落到凡人。曹操也会范天下男人都范的毛病,曹操好色害死了自己的长子,以至于曹操的原配丁氏离他而去,他多次上门去接仍然没有结果。曹操死时,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只有对家里妻妾的恋恋不舍,这时的他只是一个普通人。随着时代的发展,喜欢曹操的人越来越多。
曹操字孟德(155-220),沛国谯县人,三国中曹魏的奠基人。
三国志中记载:太祖少机警,有权数,而任侠,不治行业,故世人未为之奇也;惟梁国桥玄、南阳何颙异焉。玄谓太祖曰:“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济世,能安之者,其在君乎!”
这段话的意思是,曹操年少的时候不务正业,大家一致认为他没有出息。只有两个人看出曹操的与众不同,其中之一的桥玄给出了很高的评价,可以在乱世中安定天下。想来这个评价在当时也是不被人认可的,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这个评价真的被神奇的验证了。
曹操有一次行军过程中,他抽出了宝剑要自杀,为什么?建安三年曹操宛城征张绣,大军经过麦田,曹操下令只要毁坏麦田者,斩。可是巧了,曹操的马受惊冲进麦田。这才出现曹操抽剑自杀的一幕。这还了得,底下文武群臣,苦苦相劝,最后割发代首。从现代人的思维角度来看,好像是在过家家,其实并不然。古人认为,身体发肤是父母给的,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割发那是不孝,也是被当时社会所不允许的。因此割发也是一种刑罚,叫做“髡(kūn,)刑。曹操位高权重,如果真要是为此而自杀不太现实,但是他能割发代首这确实不是其他人的做到的,在东汉末年只有曹操做到。为什么?
魏书曰: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诸军并起,无终岁之计,饥则寇略,饱则弃馀,瓦角流离,无敌自破者不可胜数。袁绍之河北,军人仰食桑椹。袁术在江、淮,取给蒲蠃。民人食。公曰:“夫定国之术,在于强民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以此代之良式。”是岁乃募民屯田,得谷百万斛。于是州郡倒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灭群贼,克平天下。
三国是一个乱世,“千里无鸡鸣,白骨露于野”就是那时一个真实的写照。当时各路诸侯,没有粮食就抢,多了就弃之。而家世显赫四世三公的袁绍,和袁术也是没有粮食的,以至于只吃树皮和草。只有曹操屯田,重视农业民生,这是很了不起的,曹操能够从乱世中崛起也是必然。
当曹操大军经过麦田时,下令毁坏麦田者,斩杀。曹操深知在乱世中,不用重法不足以治乱。当马受惊后,抽出宝剑要自杀,最后割发代首也不是过家家,这是一种以身作则的力量。它的影响是深远的,不仅对当时的特权阶级起到了威慑的作用,也得到了百姓的拥护。
总结:当我们看三国时,我们被其中的谋士,猛将所吸引,而恰恰忽视了民众的力量。民以食为天,哪怕三国中第一武将吕布吃不饱饭也白给。诸葛亮为什么六出祁山,最后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究其原因还是蜀国太小了,人口基数低啊,这不是智慧可以解决的事。人是决定因素,而粮食是人赖以生存的根本。曹操为什么自杀,究其原因是为了保护粮食,最后割发代首以身作则这是很了不起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喜欢曹操的人也是越来越多,因为人们的文化素质越来越高,不再局限于一本《三国演义》。曹操不再是一个白脸奸臣的形象,我们喜欢曹操,因为他并不是一个白脸奸臣,而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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