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赌之渊第二季 7-8集 公共财产游戏记分
(为计算方便,银币枚数等于分数)
骨喰 50分
皇 35分
蛇喰 31分
尾喰 31分
豆生田 30分
第二回合定量投票规定:
骨喰 3 皇 5 尾喰 4 蛇喰 4 豆生田 5
骨喰
回合1(皇留下银币??)
+5(回合分)+5(皇)-5(纳税)+(20*2/5=)8
终余 13
回合2(回合二三皆有两人背叛,个人纳税额有变而总而不变,故只分皇有无留下银币的不同情况。经计算,在第一回合皇留下银币后,必有一回合皇再次留下银币才能使骨喰的分数符合结果,以下仅为演算过程)
分支1(皇留下银币)
+5(回合分)+5(皇)+(13*2/5=)6
终余 13+16=29
分支2(皇未留下银币)
+5(回合分)+(13*2/5=)6
终余 13+11=24
回合三
分支1-a (皇留下银币)
+5(回合分)+5(皇)+(15*2/5=)6
终余 29+16=45
分支1-b(皇未留下银币)
+5(回合分)+(15*2/5=)6
终余 29+11=40
分支2-a(皇留下银币)
(略)
终余 24+16=40
分支2-b
(略)
终余 24+11=35
+5(回合分)-5(纳税)+(25*2/5=)10
终余 1-a 45+10=55 ×
终余 1-b 40+10=50 √
终余 2-a 40+10=50 √
终余 2-b 35+10=45 ×
(注:由结果以及计算得,皇必有两回合选择留下银币,而皇也可在回合一不留下银币选择背叛,如此则二三回合必留下银币。处于皇顺位的骨喰眼中皇是背叛者,无理由在第二回合定量纳税挑背叛者时选择使用皇留下的银币导致两名背叛者的出现,反而可以操纵皇的投票数,改变纳税总数,进而“引导”并“确认”背叛者,既骨喰可以掌握流放权掌握全局。简言之,若皇在第一回合背叛,则骨喰可以掌握全局而不是选择包庇背叛者,故皇不可能在第一回合选择背叛)
皇(顺序为 回合分+纳税量(留下的)+税收福利)
回合一
+5-5+8=8
回合二(由骨喰得分可得,皇必有两次留下,且第一次在第一回合,第二次分别在第二三回合,二三回合的另一则是放入私财box,由于两者结果一致,故以第二回合留下为例。)
+5-5+6=6
终余 6+8=14
回合三
+5+6=11
终余 11+14=25
回合四
+5-5+10=10
终余 25+10=35
(由于皇的“留下银币”可视为纳税,故与除骨喰以外其他人仅有第二回合定量纳税和第二回合(第三回合)未纳税的区别。故计算方法可视为 35(皇的分数)-5(第二回合/第三回合纳税)+(与皇第二回合定量纳税差值))
蛇喰
终余 35-5+(4-5)=31
尾喰
终余 35-5+(4-5)=31
豆生田
终余 35-5+(5-5)=30
至此各人票数符合结果。
原创文章,作者:,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webacg.com/news/643313.html